我從時尚裡學到最重要的事也許是:
不要忽略過去,
也不要踐踏未來。
至於現在,請把握當下。
一件娛樂八卦發生在前不久。80年代第一代超模史蒂芬妮‧西摩(Stephanie Seymour)在接受雜誌訪問時,非常直接了當的評論了當紅的Kendall Jenner和 Gigi Hadid。她下了一個驚人的註解,稱她們兩人為「Bithes of the monent」(紅極一時的婊子)。她會這麼說確實有她的理由,因為在她所屬的年代中,要成為超模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她從14歲開始當模特起就接受嚴苛的訓練,並且學習許多專業領域上的技能,秉持著一日為模特,終生為模特的強烈信念。很顯然的,Kendall Jenner和 Gigi Hadid兩人在秀台上的表現一直被人質疑,卻因為在數位年代擁有眾多粉絲而被品牌拱為超模,看在上一代人眼裡,等於是抹掉之前所有辛苦的專業投注。
Kendall Jenner也不是吃素的,在前輩猛烈砲轟下轉於自己的社交平台回應:「如果妳想要告訴我不配妳的”年代”,那妳也不配”我的”」。兩世代超模隔岸叫囂,中間隔的是快要30年光景的距離。如果妳正在看這篇文章,而妳不認識史蒂芬妮‧西摩是誰的話,沒關係,真的,因為很多人都不認識(她紅的時候好多人都還沒出生或剛出生)。這兩代超模選擇評價對方的方式也足以代表她們各自所屬的”年代”,一個是雜誌,一個是網絡。在同一時空,卻各自有眷戀的場所(因為他們也知道,只有在自己的”年代”才有支持者)。
金曲獎前,樂壇大老李宗盛痛批:「現在的音樂簡直是垃圾」。這樣的評論引起一些人開始反應:沒錯,好聽的歌曲真的都是過去的那些。這讓我想起電影《回到未來》中最喜歡的一段表演:男主角在父母的高中畢業舞會上表演的那首Johnny B.Goode。當時他忘我的在台上使出渾身解數,用力飆到最後一個高音,卻也讓台下的人都驚呆了。然後他說:「別驚訝,以後你們的孩子會喜歡」。
不管是史蒂芬妮‧西摩還是李宗盛,他們的批評也許是在暗示以前需要付出很多專業訓練的苦心或創作的門檻變低了,以致於讓人誤會配稱名模或音樂的價值。新世代嘲笑他們過氣,倚老賣老。而我只想知道,所謂的老靈魂們,你們的年輕時代曾被主流否定過嗎?是否想過:你們的孩子會喜歡?以及,你們當時從非主流變成主流的過程。
不是在替新世代說話,我個人也喜歡被市場承認的經典。對於回頭看過去藉而學習,也一直努力的探索著。因為網絡的興起,這個年代什麼東西都變得好快。快得來不及去細細品味,快得來不及去好好認識。我曾經以為是自己步調太慢的關係,但後來發現不是。來不及細細品味的原因是因為速成的東西根本無法讓你細究,一旦細究起來,竟然發現它無比粗糙。來不及好好認識的原因是因為每一秒都有一個關鍵字會換掉上一秒的熱搜。在這樣的品質下,當你告訴一些堅持專業的人這就是主流時,他們當然會質疑跟崩潰。
百分之五十的時間,我是屬於活在網絡社交媒體上的人。大部分熱門的時髦人事物,從社交平台上獲得是最快的方式。但它也顯得不夠細緻跟容易被誤傳和誤解。有些人發現這樣的缺失,於是開始在快的世代中堅持做精良的東西,並且為了追上更新速度,投注了比傳統媒體更多的人力與財力。或許一時間,大家不計後果只為了爭取更多的讚數和轉發,可漸漸的,時間依然會幫你留下真正耐人尋味的一切。
以前的年代,被熱議的是文壇中那些人,比如徐志摩,比如陸小曼,比如林徽音,文壇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娛樂圈。如今,娛樂圈從影視明星跨足到網路紅人,他們的影響力甚至比明星還要直接。在這麼一個魚目混珠,龍蛇雜處的圈子裡,好多明星覺得網紅上不了檯面,但下一秒卻發現,咦?怎麼某網紅接的行銷業配產品也在某明星的臉書出現了?明星認為的門檻,霎時通通被網紅給摧毀了。網紅明星化,正是這個世代成為明星的渠道之一。而這生態裡,自然也就充滿高高低低的品質。
15年前喜歡周杰倫的那幫人被笑說怎麼聽咬字不清楚的人唱歌,後來那幫人開始笑小蘋果沒有文化。對於自己的年代有著共同情結是很自然的事,但別忘了,在成為主流之前,新的東西都有過被質疑與嫌棄的時候。而曾經的新,都會隨著時間變成後來的舊。但如果有足夠的能耐變成經典,那就不是新或舊的問題了,那會是一頁傳奇。
當我把過去發表的文章集結成書時,有些人反應:「這個年代還有人看書嗎?」也有些人覺得,如果是透過網路與讀者交流,何不把自己最精華的部份都留在部落格上就好?出書完全就是個多此一舉的事。紙本書與網絡,是兩個本質上意義不同的媒介。但紙本書一直被人覺得是舊時代的產物,如果是書,現代有一種叫做電子書。可是我後來接受到來自四面八方的回應,突然間很開心有這本書成為我網路時代的見證,他們說那個讓他們覺得充滿感覺的東西叫做「溫度」。書把網路上的文字都化成能捧在手上的溫度,讓買下書的人重新感受到。於是,藉由新媒體所投放出去的,最終藉由舊產物來集結成書。新與舊無所謂絕對的好與壞,因為他們終究都要回到能感動人的那個部分。這才是時間唯一帶不走的東西。
√ outfit of today
大多數出現在男式西服的條紋,
給人嚴肅專業的刻板印象。
卻因為變身為不規則剪裁的襯衫裙,
開始有些假正經的趣味。
配上羅馬綁帶高跟鞋,
感覺很衝突,
卻也頓時把西服條紋一秒帶入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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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
Posted at 02:11h, 06 1 月嗨凱特您好
讀完這篇文章,忽然讓我想起以前學生時代,我是80年代初期的,那時候網路剛起步,上了國中才開始有電腦課這門玩意,如果算起來是2000千禧年代的開始.
記得國中時,大家下課不是出去操場玩就是喜歡待在教師裡看書,看什麼書呢?就是紅遍大街小巷都知道的(哈利波特),話說我也是其中一位哈哈,想起自己當年看哈利波特一度讀到廢寢忘食還樂此不疲呢!以現在來說,想在電視上看到排隊買書的盛況可能很難.
那時候很流行看小說,各種類型都有,記得女同學都很愛讀藤井樹的小說,進而同學們開始喜歡自己買筆記本寫小說,而我也是其中一位因為上課寫小說被老師發現,老師只說:某某某,上課寫小說不想考期末考啦!沒收,等期末考完再來跟我拿.
頓時我的心裡很空虛,因為我幻想的劇情被老師的聲音給嘎然而止,哈哈!或許現在的學生可能下課都是滑手機吧!或者是打遊戲,書本這東西似乎也快被掩沒了!取而代之的是網路 ,如果現在學生下課看書可能會被當異類也說不定.
長大後,覺得滿喜歡學生時代還處在網路剛剛開始的階段,一個還在探索的階段,挺純真的,可能 我內心住著老靈魂吧!
隨著歲月年齡的增長,網路也越來越發達,倒也不排斥
這快速的世代,只是我還是會固定走進書店,我承認認識凱特是在書店而不是網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讀完妳的第一本書,我開始在社群網站上追蹤妳,讀妳寫的文章,欣賞妳的美照,後來妳又出了第二本書,我也買了!當下覺得更喜歡把書本握在手中的感動,感覺更真實更有溫度.
這讓我想起電影她們, 最後末段喬準備出書那一幕,看著一頁一頁的紙張縫訂起來,最後紅色書封完成,喬的期待和感動全寫在臉上,會讓我把角色切換成凱特在用心校稿作品看著自己準備要完成的書,想帶給讀者們什麼樣的感動那種看著自己的作品完成的期待.
原來書本傳遞的感動和溫度是網路無法取代的.
經典之所以經典,往往都讓人耐人尋味.
但也要拜網路所賜,我才能在這留言與妳對話,如果可以我還真想親筆寫封信給妳呢!
By 茫茫人海中的其中一位渺小讀者
凱特王
Posted at 21:17h, 12 1 月確實是很特殊的緣份,從書認識我,而不是從網路上。想知道,你後來還有持續書寫你那些心中所想嗎?真的,很想知道。
Yuki
Posted at 02:43h, 13 1 月嗨凱特
說來還有點慚愧,自己在高三畢業後的那年,家裡發生了一些變故後來離開家鄉自己在外磨練闖蕩,都快忘記自己當初也有那份書寫的炙熱,不過還是有寫日記的習慣,可能把自己看到的聽到的讀到的用筆寫下來,一來是覺得現在都是用網路打字,至少要練一下把字寫得漂亮,看到妳最新的一篇文章談及死亡,我還真泛紅了淚眶,那種娓娓道來,也會想起自己身邊離開過的人,還有希望凱特還可以在出實體書,三本不夠阿!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雖然我們不是真的相識,但妳在我的人生中起了作用,妳的文章妳的書,多少讓我找回當初那個單純喜歡寫東西的心,
我還要繼續當人海茫茫中那位支持妳的渺小讀者
凱特王
Posted at 14:32h, 14 1 月會的呀,會持續產出作品的,無論是實體書還是網路文章。40歲後,我發現這可能是我這一生中最適合詮釋”作家”身份的年紀了,一路從小學到現在,如果真要說沒有放棄過的事,算一算也真的只有寫作了。謝謝你,謝謝你默默的支持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