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開始覺得孤獨比我愛你舒服的時候,
其實已經具備好好去愛的能力。
兩個人更好,
而一個人,也沒有關係。
回憶一段感情的時候,總有幾幕場景記得特別清楚。
那時我們住得很近,大約穿過三條巷子就能到對方家裡。坐的那班公車在自己下車的前一站就是他家,所以下班後偶爾會直接去他的住處等他。
是的,他給了我一把鑰匙。
留宿的次數不多,因為多半我隔天需要上班。比起早起從他家走回自己家然後換身衣服再出門,我寧可半夜穿過三條暗巷回家洗澡睡覺。
說來奇怪,每次去他家見面結束後,我說要回家時,他從來沒有送過我。那三條白天過往人車鼎沸的巷子,入夜後只靜的能聽見自己的腳步聲,連路燈都是昏黃的。
分手多年後,每次憶起他,一下子就穿越回巷子裡。一個人走著,看著路邊的樹從綠的正盛到僅剩下枯枝把抬頭看見的夜色織成了網。穿著高跟鞋的我,叩叩叩敲著柏油路,像彈奏著某種樂器。
「他為什麼不送妳?夜裡一個女孩多危險。」朋友問。
說真的,我不知道,因為我從來沒有問過。而世上的事情都經不起推敲,一推敲,每一件都藏著秘密。知道真相後,妳就會覺得委屈。
二十幾歲的時候,我也許還不明白自己為何堅持在黑夜中走過那三條巷子。到了現在,總算是有點兒開竅了。他送我固然很好,但如果他不送,我就堅持不了自己(回家)的決定了嗎?或者,就以自己決定回家但他沒有送我這件事來指責他不夠愛我嗎?
是我自己想要這樣的,跟愛情、跟他無關。
而我的每一段戀情都接的很緊,幾乎沒有空窗期。不明白的人問我是不是因為害怕身邊沒有人陪所以需要趕緊談戀愛。我說不是,是因為我單純喜歡戀愛。你聽完一臉問號,我也對你問我是不是因為怕寂寞一臉問號 。
因為怕寂寞而去愛一個人,難道就不會寂寞了?你真是腦子有問題。這麼不正當的理由還好意思說,勸你趕緊把寂寞與被愛掛勾的習慣改掉。
因此,即便結婚多年,我買一張票就能自己進電影院,逛街逛累了找間氣氛不錯的咖啡館就能坐下來吃下午茶,甚至走進高級餐廳我都能大大方方點一份套餐吃。任何紀念日、節日、生日,某人即使不在身邊,我也能有自己的計畫。
整個10月,我們都是分開的。台北、北京、上海、深圳,各自分處兩個城市。用微信分享瑣事趣事是我們一直以來的溝通方式。你以為只有分開時候才這樣?不,我們平常就這樣。不必真正空下時間講電話、或Face time,但有空時看一下對話框就知道對方想跟你說什麼。真正能讓我們在一起的,是回家。回到有彼此的家,然後做著再日常不過的事。
「想你了怎麼辦?」某人傳來。我打開手機,把一個檔案夾點開,用螢幕快照拍起來然後回傳給他看:「刷我的臉唄,你該要有一個相本,裡面存滿關於我的照片。」
某人看到那個滿滿的有著他自己照片的螢幕快照時,回了一個微笑表情給我。知道了吧,那個叫做「AC」的相本,就是我想你。
忽然想找人吃飯的時候,只有單身的人約得出來。我打給愛蜜麗說:「出來吃飯吧,順便喝點酒。」她碰巧在家燒菜於是說:「過來我家吧,我有好酒。」
一進門,桌上的擺盤、酒杯、蠟燭啥什麼的各種齊全,而她正在醒酒。我問:「一個人吃飯還這麼講究啊?」雖然知道她手藝不錯,但一個人也這麼吃,太難得了。如果能靠外賣,誰還下廚呢?
「一個人吃飯時講究,是因為兩個人時能夠更開心啊。」她笑笑的說。
有些人決定一個人的理由是因為不想去愛,寧願吃著外賣,也不為自己下廚做一道愛吃的料理。有些人現在一個人是因為遇見愛時能夠更好的去愛,照著自己的步調走,即使做著在他人眼中覺得何必麻煩的事,也絲毫沒有怨由,甚至很快樂。我在愛蜜麗一人食的態度中發現自己獨自走在漆黑巷弄回家的理由:我們相信愛情,但也同時做好了一個人一輩子的準備。
有了這樣的準備,那麼來到你生活中給你愛的人,或者被你愛的人,基本上都不用害怕孤單寂寞這件事。沒有誰被誰冷落,沒有你還不夠愛我,我不夠愛你的問題。都是獨立的個體,只是因為相愛而在一起。被愛傷害過的委屈,導致很多人覺得一個人或許比較好,但如果真的比較好,也許就不會認同「孤單是一個人的狂歡」這句話。最終的自憐,難道不是一種對愛又恨又怕的好自為之嗎?
天冷了,加件衣吧。然後回頭跟愛人說:「降溫了,有穿暖嗎?」一個把自己穿暖了,然後收到對方關心有沒有穿暖的人,與一個不看天氣預報卻渴望有人在他受凍時遞上一杯熱可可的人,終究,還是有本質上的差別。
√ outfit of today
所有敢穿白色外套的人,
都有一顆勇敢對抗髒污的心。
這份執拗,
無價。
白色皮衣酷的很清新,
比起屌到底的黑色,
多了那麼一點耐人尋味。
秋天是個穿針織裙的好時節,
切莫辜負。
而我穿起球鞋來,
依舊必須要有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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